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喔喔喔喔喔,我久未上身的偏激魂似乎有點要甦醒的態勢,在這樣的深夜裡。
感謝我的謬斯兼靈魂伴侶,總是能把我從半閉隻眼裝死的苟且狀態裡拉出來面對現實。

話得從我今天穿了一件mini skirt出門說起。

我穿,因為我想穿。
不是因為對自己的腿多有自信,我很清楚自己從來稱不上瘦,
以當前台灣女生不論身高,體重通通都要4開頭的標準來看,全身的肉明顯都太多。

所以當然更不是為了招蜂引蝶。
拜託沒被人指指點點著說「你看那女的腿那麼粗還穿那麼短」就已經是萬幸了,
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。

但是到底誰說,不夠瘦,就不可以穿短裙的?
我就偏要挑戰那病態的審美標準,不行嗎?

一踏出門就收到第一張戰帖。
公車站牌處有個四五十歲歐吉桑,以譴責的目光看著我,
那皺眉的神情,彷彿可以聽見那一聲,現在的女孩子真夭壽喔~

FINE。
只是那你可不可以解釋一下,接下來十分鐘內你至少回頭盯著我的腿看了五次,是怎麼回事?
我可不覺得那目光中含有的意味,有多麼清爽高道德。

視—姦—,請容我粗俗的這樣說。
再沒有什麼能比這兩個字更傳神表達我被盯著看的感受了。

達達達達踩著我的高跟鞋,不悅的上了公車,抵達信義商圈。

走在熱鬧的影城,理所當然的check out路人,也被check。
這彷彿是一種城市的默契,眼神是型男型女之間交換的暗號遊戲。

不懂的是,在SATC裡,異性打量的目光是無聲的讚美,
在台北,為什麼我從眼神裡感受到的,卻盡是輕視或批判?

好像不夠瘦的女生有罪一樣,活該要被人用目光揶揄。
好像愛打扮的女生有罪一樣,反正膚淺,也不必對之投以什麼正經眼光。

喔我都忘了,就連女神林志玲,也能被人挑剔胸部不夠大,
甜心主播侯佩岑,也能被嘲笑在金曲獎上的表演宛如母豬臥鋼琴,
那麼區區凡人如我,還真是沒什麼好抱怨的,活該在被目光審判前先切腹自殺一百次。

忽然有點懂得了青木發明這句招牌ギャグ的心情。
對於那些「妳知道妳不夠正嗎?」的輕鄙目光,還真是只想大吼,


どこ見てんのよ!!



少得了便宜還賣乖了,你們這些眼睛長在頭頂上的死男人。
究竟是什麼讓你們覺得,你們有權力可以大剌剌對女生的身材奚落?

數落著電視上的名模、硬碟裡的AV女優,
我可沒看見你們有多少人,是認真在work out body figure,努力為自己外在加分的?

莫名其妙。

不看看自己什麼德行,只會嚷嚷著女生要長髮飄逸膚白如雪美腿修長玲瓏有致的那些人,
奉勸你們還是閉嘴去喜歡動漫美少女明日香跟綾波零好了,包君滿意皆大歡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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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g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