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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娘前陣子對我說,妳怎麼好像挺乾脆的,說不要就不要。
我的EX說,我是那種一旦說出來就代表想了很久而且不會有挽回餘地的人,
至於EXEX,似乎也覺得我是個狠得很乾脆的女人。

恩所以我想了一下。

其實跟我熟的少數人會知道,除了有衝動購買癖之外,我根本就優柔寡斷到令人火大的地步,
而且,非常非常的安於現狀,非常非常的鴕鳥。

兩個三年,我得說我幾乎都用去了一半時間在掙扎到底有沒有出路。
這樣其實很不好,我承認。
拖磨彼此的時間與耐性,還讓原有的快樂越來越稀薄。

只是在那個當下,總是會覺得,也許還可以再努力一下,
也許,會找到改變的方法。

但其實有些根本性的東西是改變不了的,對吧。

我也不知道我想說什麼。
只是有些驚訝,原來別人眼中的我和自己認為的我,有這麼大的差別。
然後再次被點醒,不管再怎麼千迴百轉內心拉扯,都只有我自己知道的。
總是悶悶的累積著情緒和不安,發酵再發酵,然後爆炸。

DNA真是可怕的東西。我想我這性格其來有自。
該檢討,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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